写作顺序有哪几种,文章写作的顺序是什么?
网友回答
写作顺序一共有哪些
写作的顺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一、按时间先后顺序写。写人、写事、写景时,常见的是以时间的先后为顺序记叙。如《高大的皂荚树》一文,开头描写皂荚树的样子,接着按照“春、夏、秋、冬”一年四季的时间顺序,描写皂荚树给同学们带来的许多方便和快乐。
二、按地点变换的顺序写。按地点的变换顺序写,常用于写游记、参观记、活动。如《记金华的双龙洞》一文,是按金华城→罗甸→路上→洞口→外洞→孔隙→内洞→出洞的先后顺序,记叙金华双龙洞的总体情况和主要特征。又如《参观人民大会堂》一文,是按“正门→中央大厅→大礼堂→会议厅→走出大门”几个不同地点来记叙的。
三、按事情发展的顺序来写。有的文章按事情的起因、经过、结果的顺序来写。如《中国石》一文中战士们爱拣石头、爱赛石,这是发现“中国石”的起因;拣石、洗石、发现了“中国石”,仔细端详“中国石”,这是拣到“中国石”的经过;战士们喜爱“中国石”,这是“中国石”带来的结果。这样写,让人明白事情发展的阶段性和来龙去脉。 四、按不同内容的类别顺序写。按事物的性质把内容分为若干类别,然后按照分类顺序记叙。这种方法常用于写带有说明性的文章和状物的文章。如《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一文,作者写了不同内容的四件事:讲《水浒传》、谈“碰壁”、救护车夫、关心女佣,表达了鲁迅先生“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的高贵品质。
五、按总述与分述的顺序写。
1.先分后总。《再见了,亲人》一文,前三段分别描述志愿军同大娘、小金花、大嫂告别的情景,最后一段总结中朝人民的深情厚谊。
2.先总后分再总。如《美丽的小兴安岭》一文,先总的讲小兴安岭的树多,“像绿色的海洋”,再按春、夏、秋、冬四季分别写小兴安岭的景色,最后总结:“小兴安岭一年四季景色诱人,是一个美丽的大花园,也是一座巨大的宝库。” 写作的顺序很多,作文时要根据题目的特点和自己掌握材料的情况选用,做到恰到好处。
写作顺序是:
顺叙:按时间的先后的顺序记事.
倒叙 是先写事情的结果,然后在按事情 的先后顺序写.
插叙 在记叙的过程中插入与事件有关的事,然后在接着记叙.
文章叙述顺序有:
1、事情发展的顺序(逻辑顺序 )
2、时间顺序
3、参观、游览顺序
4、插序
5、空间转移顺序
6、倒序
7、类型顺序
网友回答
文章写作的顺序是:
一、 事情的发展顺序
这种方法多适用于记叙文,按“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来写的,但有的文章会少一个或几个环节,基本按“起因——经过——结局”来构建的。如《草船借箭》
起因:周瑜妒忌诸葛亮的才干,用十天造出十万支箭的任务来为难诸葛亮。
发展:周瑜不给诸葛亮造箭的材料,进一步增加诸葛亮造箭的难度,诸葛亮巧妙地做好借箭的准备。
高潮:诸葛亮利用草船向曹操借箭。
结局:诸葛亮如期交箭,周瑜自叹不如。
二、 按时间顺序
常用于写人、叙事、写景、状物的文章。 如《雷雨》:下雨前——下雨时——下雨后 如:《美丽的小兴安岭》
按“春——夏——秋——冬“四个季节写的。
三、 按空间位置的变化顺序
一般用于游记、参观记、写活动和写景物等文章,常常会因为作者观察的顺序、观察的地点的变化而存在空间位置的变化。这种方法只要抓住文章中能够标明的地点,空间转移的词句,|就很容易地理清构段的形式。
如:《草原》,按人物活动场所的转移可理清段落了。 初入草原——进入公社——蒙古包外——蒙古包内——蒙古包外的送别。
四、 按事情的不同方面顺序
常用用于说明文的文章,描写状物时,也会用这种方法。 如:《鲸》 鲸有大小——鲸的类属和种类——鲸的生活习性
从表面上看都是写鲸的,但是作者是通过不同的几个侧面分别叙述的,让人感到有条有理。
扩展资料:
文章的基本要素——主题、材料、结构、语言,是文章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以往各种写作论著论之甚详,但对其概念内涵的揭示似欠斟酌,定义并不严格。
新近出版的写作论著,或沿用旧说,或虽有改动而仍值得商榷。本文拟从严格意义上的定义要求出发,结合有关知识,对这四个要素概念的种种“定义”质疑问难,并试提出自己的修正意见,以就教于写作界同行。
主题是作者在文章中通过一系列精心选择、剪裁、并编织起来的具体材料所表达的最主要的思想和倾向(倾向就是对生活现实的憎爱情感或态度)。
这样,定义对逻辑或形象类文章都适用。实际上,人们(例如语文教师)在分析、归纳一些文章的主题时,通常总是说:本文通过××(材料与表达方式),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抒发了作者×××的感情(有的虽不写“抒发了××之情”,但那个“主题句”却是把理、志、情融为一体,包含“情志”内容的)。
可见只言“思”不言“情”的主题定义,也与“主题”这一术语在实际使用中的内涵不相吻合,而修改后的定义则可避免这一点。
常见的一个定义是:“材料是提供文章内容和表达主题的事物和观念。”严格地说,“事物”并不是材料:尚未反映到头脑中的“事物”不会是材料;已经反映到头脑中(或写入文章中)的“事物”,已是一种观念,一种关于“事物”的感性或理性的认识。
这是唯物论的常识。与此相一致,人们有“文章是客观事物的反映”的正确命题:“反映”二字,不独指文章的观点,也指其中的材料。
也正因为如此,人们评价文中材料时才有“真与假”、“片面与全面”等标准。如果材料的外延包含与“观念”相对的“事物”本身,那材料(事物)就没有“真假”、“偏全”等区别了。所以,材料是“事物”的说法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