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

发布时间:2019-09-04 13:18:45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1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并销售洗煤9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l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的2000干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6)购入采煤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7000万元、增值税税额ll90万元。支付购原材料运输费20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原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验收入库。 (7)购进采煤机械设备l0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每台设备支付货款25万元、增值税4.25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要求:

(1)计算该企业2007年12月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该企业2007年12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应纳资源税
①外销原煤应纳资源税=280×3=840(万元)
②外销洗煤应纳资源税=90÷60%×3=450(万元)
③食堂用煤应纳资源税=0.25×3=0.75(万元)
④外销天然气应纳资源税=(3.7-0.2)×8=28(万元)
应纳资源税合计=840+450+0.75+28=1318.75(万元)
(2)应纳增值税
①外销原煤销项税额=22400×13%=2912(万元)
②外销洗煤销项税额=l5840×13%=2059.2(万元)
③食堂用煤销项税额=0.25×22400÷280×13%=2.6(万元)
④外销天然气销项税额=6660×13%=865.8(万元)
⑤进项税额=ll90+200×7%=l204(万元)⑥应纳增值税=2912+2059.2+2.6+865.8-120446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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