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6:39:25
王某于2008年11月30日晚到某餐厅用餐,至第二天凌晨感觉身体严重不适,立即到医院抢救。医生诊断为食物中毒,经住院抢救治疗花费2 000多元,王某脱离危险,于12月5日出院。王某在12月10日找到某餐厅就身体受到的伤害要求赔偿,遭到拒绝,于是王某决定起诉某餐厅。王某对某餐厅的诉讼可以在( )提起。
A.2009年11月30日之前
B.2009年12月5日之前
C.2009年12月10日之前
D.20010年12月1日之前
正确答案:C
本题应当注意如下几个问题:首先.王某的诉讼请求为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应当适用一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所以D选项所确定的时间不正确。第二,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即不应开始。王某知道其身体受到伤害的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11月30日王某就餐的当晚并不知道其身体受到了伤害,所以A选项确定的期间的起算点不对。第三,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将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王某于2008年12月10日向某餐厅提起要求赔偿。则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即以前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无效,应当自2008年12月10日重新计算。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只有C选择符合上述各项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