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沈某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张某于2012年10月5日前将100袋大米交付给沈某,沈某收货后三天内将全部货款3000元交给张某,则下列说法中

发布时间:2021-01-07 22:00:09

1.[]张某和沈某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张某于2012年10月5日前将100袋大米交付给沈某,沈某收货后三天内将全部货款3000元交给张某,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和沈某均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 B.张某在履行其义务同时,可以要求沈某给付货款 C.若张某仅交付50袋大米,沈某有权拒付一半货款 D.张某逾期未交付大米,沈某以此为由拒绝给付货款,则双方都构成违约E.张某逾期未交付大米,沈某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E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和效力。合同中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那么就不能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沈某作为后履行一方,享有先履行抗辩权。张某逾期未交货,沈某可以拒付货款,这是依法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体现,不构成违约。?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