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阶梯电价是怎么样的标准,关于天津阶梯电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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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为三档:
一档电量是230度,电度单价为0.5283元/度。
二档是231-400度,即170度,电度单价在一档单价上加0.05元/度,即0.5783元/度。
三档是401度用以上,电度单价在一档单价上加0.3元/度。
如果你使用的是峰谷分时电价,在执行阶梯电价后,各档电量指标一样,在计算时实行“先峰谷后阶梯”的计算方法,即在不超过一档电量时,仍按现行峰谷电度单价计费并峰、谷电分开计算,(江苏峰电单价是0.5583元/度,谷电是0.3583元/度)。当超过一档电量时,除按峰谷计费外,超过部分的电量每度也加价0.05元或0.3元。
如果月用电450度,不分时电费计算:
450度电处在一档电量是230度,二档是170度,三档是50度。
基本电费:450X0.5283=237.735元
加价电费:170X0.05=8.5元(二档部分)50X0.3=15元(三档部分)
总电费:237.735+8.5+15=261.235元
峰谷分时电费:设峰电350度,谷电100度
基本电费:100 X 0.3583 + 350 X 0.5583=35.83+195.405=231.235元
加价电费:170 X 0.05 = 8.5元(二档部分)50 X 0.3=15元(三档部分)
总电费:231.235+23.5 = 254.735元
扩展资料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规模最大的省级电网公司之一,现辖e799bee5baa6e58685e5aeb93133336566616613个市、51个县(市)公司及20余个科研、检修、施工等单位,服务全省4000多万电力客户。
公司现有职工约3.9万人,农电工4万余人。拥有35千伏及以上变电站2990余座、输电线路8.7万公里,电网规模超过英国、意大利等国家。电压合格率、电网抵御风险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当前,江苏电网已进入特高压、大电网、高负荷时代。
2017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5808亿千瓦时,增长6.39%;公司完成售电量4931亿千瓦时,增长7.2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67亿元;投产110-500千伏线路3294公里、变电容量2952万千伏安;线损率4.08%,下降0.1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2987亿元,利润80亿元;资产总额2906亿元,固定资产原值5018亿元。
囊括国家电网公司同业对标“综合标杆”“业绩标杆”“管理标杆”3项第一;获得全部10项“专业标杆”,其中7项位列第一。
参考资料:电价-江苏电力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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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366303237,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天津市居民用水实行阶梯价格。
分级水量和水价标准: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级,水价分级递增。第一级,户年用水量不超过180立方米,水价为每立方米4.90元;第二级,户年用水量在181-240立方米之间,水价为每立方米6.20元;第三级,户年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水价为每立方米8.00元。对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级年用水量分别增加36立方米。
实施范围: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和静海区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实行阶梯水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
计量缴费周期以“年”计:居民阶梯分级水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水量达到分级水量基数临界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本市阶梯水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特例:对合表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水价格执行每立方米4.90元。对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用水价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5.55元。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水,按第一级水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水价制度而降低。
天津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我市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于2012年7月1日开始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周期(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执行
具体实施方案是:
将居民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
第一档为每月不超过220度的电量,电价保持每度0.49元不变;
第二档为每月221至400度之间的电量,电价每度0.54元,比第一档提高0.05元;
第三档为每月超过400度的电量,电价每度0.79元,比第一档提高0.3元;
居民阶梯电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电卡表用户,以年度为周期结算阶梯电价,是指每个用户年用电2640度以下的(也就是每月220度乘以12个月),按每度0.49元结算电价;在2640度至4800度之间的2160度年用电量,按照每度0.54元结算电价;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的,按照每度0.79元结算电价。
我给你举例说明:假设你家累计清零时间是7月1号。7月1日你买了1500元的电,到转年7月1日正好用完。因为电表只会按0.49元/度扣费,你实际用电量为3061.22度。这个用电量你是超了阶梯电价的。所以实际收费应该是2640*0.49+(3061.22-2640)*0.54=1521.06元。所以你再去买电时就要补交那21.06元,比如你再去买500元的电,最后存到电表里的是478.94元。
再假设:如果你提前在6月1号就把之前的1500元的电全用掉了。这时你再去买500元的电,会被扣21.06元,剩余的478.94元会输入电表。但是因为你家的清零时间还没到,所以接下来这一个月,虽然电表还是按0.49元/度计费,但是这一个月你家的用电量会被记录,在下次买电时会继续要求每度补0.05元差额。
没安“一户一表”电价按每度0.51元算
阶梯气价:户年用气量超300立方米,加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经听取价格听证会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本市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
居民生活用气全年分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为6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对家庭人口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档年用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
独立采暖用气也分三档: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气量分为三档,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气价为每立方米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901-1400立方米之间,气价为每立方米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1400立方米以上,气价为每立方米3.60元。
实施范围:全市(滨海新区除外)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均实行阶梯气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不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价格统一执行每立方米2.64元。
计价周期以“年”计:居民阶梯分档气量按年度周期计量,当年度累计用气量达到分档气量基数临界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本市阶梯气价的计量周期为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10月31日,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低收入家庭按第一档执行:对低保户、特困户等低收入家庭用气,按第一档的气价执行,确保其生活水平不因实施阶梯气价制度而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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