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宾馆位于市区,2007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

发布时间:2019-09-04 18:14:00

某宾馆位于市区,2007年4月经营业务如下:

(1)客房收入1000万元;

(2)餐饮收入400万元;

(3)车队客运收入200万元;

(4)夜总会收入100万元(其中:门票费20万元、点歌费15万元、烟酒饮料费65万元);

(5)商务中心服务费收入50万元;

(6)小卖部零售收入20万元。 (小卖部增值税适用税率4%)

要求:

计算该宾馆2007年4月:

(1)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3)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

正确答案:
(1)该宾馆2007年4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客房收入应纳营业税=1000×5%=50(万元)  
餐饮收入应纳营业税=400×5%=20(万元)  
车队客运收入应纳营业税=200×3%=6(万元)  
夜总会收入应纳营业税=OO×20%=20(万元)  
商务中心服务费收入应纳营业税=50×5%=2.5(万元)  
该宾馆2007年4月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50+20+6+20+2.5=98.5(万元)  
(2)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小卖部零售收入应纳增值税=(20÷1.04)×4%=O.77(万元)  
(3)应缴纳的城建税税额:城建税税额=(营业税税额+增值税税额)×7%=(98.5+0.77)×7%=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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