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烟厂2008年5月份的经济业务如下:

发布时间:2019-09-04 20:59:20

某烟厂2008年5月份的经济业务如下:

(1)5月5日购进一批烟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2)5月1日的库存外购烟丝买价(不含税)为30万元;

(3)5月31日的库存外购烟丝买价(不含税)为20万元;

(4)当月销售卷烟100箱,取得的销售价款(价税合计)为234万元。

计算该烟厂5月份应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额。(烟丝的消费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率为45%。)

正确答案:
(1)计算应纳的增值税款当期销项税额=[234÷(1+17%)]×17%=200×17%=34(万元)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34-17=17(万元)
(2)计算当期应纳的消费税款
当期销售应纳消费税
=100×150×1‰。+234÷(1+17%)×45%
=91.5(万元)
当期实际应纳消费税款
=91.5-(30+100-20)×30%=58.5(万元)
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30+100-20
=110(万元)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110×30%
=33(万元)
实际应纳消费税额=91.5-33=5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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