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14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①当期以1022.35万元购入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

发布时间:2021-01-10 14:36:10

1.[]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其2014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与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事项如下:①当期以1022.35万元购入一项3年期到期还本付息国债,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国债票面金额为10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5%,年实际利率为4%;②当期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200万元计入了当期损益,超出允许税前扣除的职工薪酬20万元;③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600万元,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甲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为5000万元,假定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年初余额为零,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下列关于甲公司2014年所得税的处理中,正确的有( )。A.当期所得税为1244.78万元 B.递延所得税资产为400万元 C.递延所得税负债为0 D.所得税费用为1250万元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AC
参考解析:2014年应交所得税=(5000-1022.35×4%+20)×25%=1244.78(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0,递延所得税资产=0;所得税费用=124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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