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于公元1015年中进士,曾先后做过河中府通判、饶州知州、延州知州等地方官,于1043年回朝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继而推行新政。以下对范仲淹仕途中职位的描述,错误的是 A通

发布时间:2021-01-08 13:06:31

“范仲淹于公元1015年中进士,曾先后做过河中府通判、饶州知州、延州知州等地方官,于1043年回朝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继而推行新政。以下对范仲淹仕途中职位的描述,错误的是 
A.通判负责监督?????????????????? B.知州管理地方行政
C.枢密使的设置有利于加强君权???? D.参知政事行使地方监察权
 

网友回答

(答案→) 
解析:本题考查学生阅读信息和根据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所学可知河中府通判、饶州知州、延州知州为地方官;枢密副使、参知政事为中央官职。宋朝为了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派文臣到地方做知州,管理地方行政。设置通判以监督知州,行使地方监察权。在中央设置参知政事分割宰相的行政权,设置枢密使分割宰相的军事权。因此ABC符合事实。参知政事不负责地方事务,通判行使地方监察权,D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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