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国颁行“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即分家)者,倍其赋”。也就是说,“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实行“诸子有份”。此规定CA. 是分封制影响的产物B. 推

发布时间:2021-01-08 13:05:12

公元前4世纪中叶,秦国颁行“分异令”,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即分家)者,倍其赋”。也就是说,“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实行“诸子有份”。此规定C 
A. 是分封制影响的产物
B. 推动了郡县制的建立
C. 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
D. 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

网友回答

A. 是分封制影响的产物
B. 推动了郡县制的建立
(答案→)C. 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
D. 有利于加强君主专制
解析:“禁止父子兄弟同家共财”和“诸子有份”等信息说明,“分异”不仅要分家而且还要分割家产,这与传统宗法制下由嫡长子继承家庭中的政治地位(贵族家庭)和主要财产相悖,冲击了传统的宗法制;A项与题干无关,分封制是地方制度,而材料体现的是家庭问题;B项不符合史实;D项错误,君主专制是秦统一后,确立了皇帝制后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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