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一个词作文

发布时间:2021-02-16 18:05:49

我最喜欢一个词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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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是“爱”这个词。
  先说一说爱的字形,老师说还有一首关于“爱”的诗:上面一撇像和煦的风,中间三点像丝凉的雨,让我们张开手臂,把朋友抱在怀里。
  暑假里,爸爸妈妈要去出差,他们给我报了一个管理班,没有家长管理的都可以去,。要开始去学校的前几天,我的脚趾不小心踢到了门上,整个大脚趾甲翻了起来,顿时鲜血直流,疼得我两眼直冒金星,眼泪忍不住地往下掉。我心想:马上开学了,脚行动不方便,怎么办呢?
  开学了,我一瘸一拐地走在上学的路上,忽然从身后急急忙忙地跑来一个身影,原来是我在自家楼下认识的一个好朋友蒋嘉宇。她的爸爸妈妈也没空照顾蒋嘉宇,本来她今天想早点上学去,但是看到我这一瘸一拐慢慢地向学校走去的情景,就马上停下脚步,扶着我到学校去。在学校里,她什么事都帮着我做:帮我交作业;吃饭时,帮我拿饭,盛汤;下课了,她还扶着我去上厕所。我们俩就像亲姐妹一样,做什么事都形影不离。每当我提出让我自己来做时,她都会说:“没关系的,你的脚不好,好好休息吧!让我来帮你做。”
  就这样,她帮我做了几天的“活”儿,直到我的脚可以像往常一样在地上走路了。我觉得有这么一位好朋友是我的荣幸。这就是爱的真实故事,就发生在我的身边。就像那歌里唱的那样“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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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历史悠久,早在远古时代,我们的祖先就创造了许多奇妙的汉字。比如:灵、众、爱、好……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众”字。我认为它是世界上表意最丰富而又形象的文字。从字形上看,它的意思一目了然,就是在一起的许多人。
   记得我上三年级的时候,体育课上举行拔河比赛,一个块儿头大的同学高傲地说:“你一个人肯定拔不过我,你们四个就是全部上来也不会赢我。”
   我想:“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只要我和组员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够战胜他。
  “好!我们几个一起来,如果你输了,可别说不公平呀!”我说。他不以为然地一笑,显然很得意,那意思好像是就你们几个瘦的跟干柴棍似的,想赢我?门都没有!
   于是,一场激烈的拔河比赛开始了。
   我和三个同学使劲的往一边拉,再看看他也拔得并不轻松,看他的样子已快招架不住了,看他的表情好像在为自己的得意而懊悔。
   大约过了两分钟,他就有些力不从心了,我们看准时机,使劲一拔,绳子从他的手里飞了出来。耶!我们赢了!我们几个同学欢呼雀跃,而他则后悔的站在一旁,说:“哎!真是太小看你们了,看起来,还是人多力量大呀!”
   “众”这个字虽然写起来很简单,可它意义深刻。只有齐心协力,才能将不能办到的事情办好。这使我想起了汶川、青海玉树发生地震时,中国13亿人民,有的捐钱,有的出力。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但乘以13亿,那就是一种无穷的力量,众人的团结是坚不可摧的。
   “众”一个多么美妙绝伦的文字;“众”一个意义无限深远的文字;“众”一个令我最喜欢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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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春读书,兴味长,磨其砚,笔花香。读书求学不宜懒,手不释卷早起床”其实,不论春、夏、秋、冬,我都爱“手不释卷”地做个快乐书虫。
    
    “手不释卷”是一种情怀,人各有志,我天性与书有缘,妈妈说我周岁抓生时,隔了一丈远,蹒跚地走过去抱起一本《三字经》,换了地方换了书,依然再抱。三四岁时咿呀学语,用只有妈妈才听得懂的语言给大伙讲“叶公好龙”“合浦珠还”的故事。稍稍大一点儿了,书就成了我最亲密的伙伴,有时,哪怕只是摸一摸那各色的封面,嗅一嗅书中的墨香,我也感觉自己是幸福的。
    
    “手不释卷”是一种升华,让灵魂有所归宿,让我学会思索,学会感悟,学会以一个人的姿态生活。
    
    熄灯前,忙完情愿或不情愿的作业,顺手拿起一本书,随意翻看,在夜深人静的灯下,我静静地听黛玉哭,简爱笑,我心潮澎湃地感受鲁迅啼血的呐喊,托尔斯泰痛苦思辨。我欣赏南山下那从温暖了千百年文人的菊花,跟随翠翠的渡船去往那青山绿水间……这个时候,我不再孤单,我感觉内心的澄净、轻盈,一切那么美好,在“手不释卷”的境界中,我是一个无忧天使。
    
    “手不释卷”是一种爱恋,这个物质的世界,需要追求、值得喜爱的东西有太多,而我则认为最高贵的追求,就是读书。我对书爱不释手,因为她让我辨美丑善恶,教我诚信,她鼓起理想的风帆,诱我走向成功的彼岸。
    
    手不释卷是一份执著,与书携手相伴,用文字的力量驱走心灵的阴霾,照亮思想的天空,给我智慧、启迪,促我成长。
    
    感谢古人造了这个成语,它成就了若干年后一个热爱读书的小姑娘。有书可读,手不释卷,此生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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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词
  
    关于母爱,有太多种方式;  
    如果不懂母爱,就没资格恨母亲。  
     ——题记  
    那个女生,告别了童年,告别了青少年,她已经成年了,已经是大人了。  
    她是家里最大的孩子,于是注定了最早失去母亲的关爱,注定要吃最多的苦。她不慨叹命运的不公,只想要改变这种命运。她相信“人定胜天”,只是人终究是不能战胜命运的,渐渐她选择了沉默,在父母面前,在弟弟妹妹面前,她选择了“沉默是金”。  
    孩子是贪吃的。小时候,比她小两岁的妹妹总是抢她的食物。她看着妹妹咬了两口手中的食物后把它扔在地上,一点一点爬到她这儿,伸手就想拿她手中的挺完整的食物,不够高,没拿到,便“哇呜哇呜”地哭了起来。她并不在意,一点一点地吃着,嘴角都忍不住赞美食物的可口,笑了起来;母亲听到这哭天喊地的声音,立马就从厨房冲出来,抱起妹妹开始哄,待妹妹睡着了,便开始责骂她。她气愤:“是她抢我的东西吃耶,抢不到就哭,哼!”低头想了一会儿,可能是找到形容词了,她抬起头又吼了句:“这种人最没用了!”其实她也想哭的,母亲责骂她的时候她真的想哭,很委屈,她没错!不过她没哭,因为她不想像妹妹一样。母亲在她吼完之后理所当然又训了她一顿,不过没有打,但她觉得那比打还要难受几十倍!她开始埋怨母亲的不公,她憎恨妹妹动不动就哭后母亲训斥她时妹妹眼角的泪光,好刺眼!  
    她本就是和母亲有段距离的,现在的距离似乎有长了好大截。从出生开始,她便和奶奶亲,和奶奶一起吃、住。奶奶抱着她在月光下讲她并不懂的故事,看着奶奶幸福的笑,她也跟着快乐了起来。不过好日子总是短暂的,弟弟出生的时候她便要去一个叫学校的地方了,要去上学了。那年,她被母亲押去了外祖母家,原因是奶奶家一带未建立学校。她哭了,她想与奶奶在一起,就像妹妹想和母亲一直在一起一样,见不到母亲的身影的妹妹便会哭;她想和奶奶在一起,见不到奶奶她也哭了起来!那哭声是一种抗议,对分离的抗议。不过那似乎没用,她的眼泪并没有如妹妹般起作用,母亲把她拖进了学校,把她交给了老师。她依旧沉默着,一如既往地沉默,少了属于孩子的开朗笑容。她根本没心思学习,成绩差是自然的。母亲从广东回到外祖母家,望着她这几年的成绩单,黑着一张脸好久,一阵沉默后母亲把她带走了,没考完期中考就带走了。她回到了朝思慕想的奶奶身边,露出了孩子的微笑。  
    她被母亲送去另一所学校,读她已度过的一年级,一个二年级学生倒回去读一年级是不是很可笑呢?当然不,她的年龄只能读一年级的,她才6岁,是奶奶说的,所以母亲并没有被“记大过”。虽说是学过了的课程,可她的成绩却只是一般般,并没有已学过的痕迹。妹妹也够年龄上学了,小班,母亲叮嘱她要照顾好妹妹,她“哦”了一声就走了。当然了,还拉着妹妹和大妹妹三个月的堂妹,出了门,她确定母亲看不见后,甩开了妹妹紧紧抓住的手,堂妹快步走向学校,妹妹要小跑才能追上。回到家,本想着母亲一定会骂她,却没有。原来妹妹没告状,对妹妹的讨厌少了一点,因为她讨厌告状的人。  
    后来,因为那座学校要迁拆了,所以又转去了另一所小学,又因为年龄问题她从3年级降到了2年级。她有些抱怨,不过似乎也无所谓了。当然,她的成绩依旧在中上游阶段,到3年级的时候,妹妹也要上学了,成绩很差,哦不,也许应该说记性很差。母亲没有如对她般对待妹妹,暑假的时候母亲一直陪在她身边,监督妹妹背乘除法口诀,还买了很多故事书和磁带给妹妹。妹妹上二年级的时候成绩进步了很多,也基本上在前20名了,她却依旧成绩平平,尽管尽力了还是这个成绩,她已经认命了。再后来,她没考上1中,也没考上2中,母亲没让她上别的高中,让她上技校,为打工做准备。她无言以对,因为填志愿的时候她并没有和父母商量,觉得自己可以考上的,果然上天是不眷顾她的,她以几分之差没有考上。父母都很生气,训了她很久,然后就送她去了技校,学什么由她自己决定;而妹妹进了尖子班,这是已经预料到了的事。技校,很辛苦,让她更坚强了,当然,还认识了一群交心的好朋友。她更少和家里的亲人说话了,包括一直亲近的奶奶,她都很少去了。她的光芒一直绽放着,她的嗓音很好,学校让她当播音员,有任何活动也都是她当主持人,连学生会也邀请她参加了,她是学校里的名人了!比她大或比她小的人都称她作“姐”,她在她们面前笑得好开心,因为有那些朋友,她变得更开朗了,对家人也好了很多。高考,她再次失利了。渐渐恢复信心的她又再次对人生怀疑了起来,甚至有些绝望,她的情绪非常低落。因为还差一些分,和母亲的约定她没做到,母亲不让她上大学了,即使达到了另一所大学的技校的分数。她以为母亲会安慰她的,可母亲只是对她冷言冷语,她的心凉了,似乎掉进了冰中,生冷生冷的感觉让她窒息。妹妹,那个让母亲骄傲的妹妹敏感到一下子就知道她的想法,几次去安慰她,也小心翼翼地避免惹怒她,只是她不领情,把气撒在她身上,即使妹妹没有惹她。  
    她在学校找了份工作,总共10天。在工作的前一天,是她的生日,她已经习惯了不过生日了,懂事以来,她就没过过生日了,这个成年生日她也没奢望过。但是,这个成年生日似乎让她从绝望中走出来了。  
    这天早晨,妹妹一起床便寻找她,只为和她说声:“姐,生日快乐!”可惜,她和朋友出去了,中午才回来,于是这个祝福她在中午才收到。有点高兴,因为还有人记得她的生日;有点悲哀,她笑得挺好的,却感觉有些厌恶,可能是小时侯的事影响了吧。母亲亦祝福她生日快乐,不过声音很冷,似乎是从冰窖里出来的一般。弟弟,她那个傻弟弟不识人间苦难,从未记过除自己以外的人的生日,她的,当然也是没有了。她依旧这副冷漠的表情过这本该高兴的一天,因为她觉得生日没什么多大意思,又没多少人记得。母亲偷偷买了个大蛋糕,还偷偷联系了她的几个朋友,妹妹早已是知道了的,因为她是敏感的,她迟钝地未曾发觉,可多嘴的表妹却泄露了这个秘密。在收到众人杀人的眼神之后,表妹悻悻地闭上了嘴。她终归是知道了,表情是藏不住的高兴,嘴角一直都忍不住挂着一个弧度。于是她踏着欢快的步伐上去了,妹妹笑着目送她走了,妹妹知道,相对亲人,她更喜欢和朋友在一起。妹妹其实想和她一块儿庆祝这个生日的,但不想打扰她,所以妹妹选择在下面看店。不知道过了多久,母亲下来了,当然还带着妹妹最喜欢的蛋糕,妹妹大口大口的吃着,听着楼上嘈杂的打闹声,笑了起来。送完蛋糕,母亲又上去了。许久,已经11点多了,差不多关门了,母亲再次下来了——接替妹妹的位置,妹妹是该上去洗澡睡觉了呢!上面果然是一片狼籍,蛋糕奶油一地,还有一股腥味。妹妹皱了皱眉头,屏着呼吸冲进了卫生间。妹妹看到她的朋友中有个哭了,似乎是因为离别,一群人围在厨房安慰朋友。终于是送走那群朋友了,她开始打扫卫生,可惜还是留下了那股腥味,很难闻。妹妹洗完了,母亲差不多也上来了。  
    她有写日记的习惯,即使到凌晨她也要把日记写好,当然,这天她也记了下来。她把以前的日记本翻了出来,看着以前记录的东西,就那么笑了出来,天真得让妹妹以为她是比自己小的孩子。原来那份天真并没有丧失,只是来得有点迟。她终于是放下了对任何人的憎恨了,因为她知道,母亲还是在意自己的,知道她不是悲哀的。那天以后,她的笑越发地美丽了起来。  
    母亲依旧是对她冷言冷语,她,却温暖地说着“妈妈,你好”“妈妈,该吃饭了哦!”……这些话。  
    妈妈一直都爱着她,只是她更大,应该坚强些,做事应该完美些,那些冷言冷语只是希望她学会自己一个人做事做得更好罢了。她懂了,在生日那天懂了,她觉得她是幸福的,很幸福!  
    我们口口声声说母爱是伟大的,但关于母爱,我们究竟懂些什么呢?那究竟包含着什么呢?其实我们都不知道。我们知道母爱,但很多人并没有感谢这份伟大的爱,而是认为那是理所当然的。我觉得这很可笑,为一个人付出竟然是理所当然的?不,绝对不可能!请尝试着用心体验母爱,试着去看看身边的每一处细节,你会发现母亲在那,你会发现母亲两鬓的白发是因为母亲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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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是我们祖先智慧的结晶,在生活中,到处都有它们的身影。在成千上万个汉字中,我最喜欢的要属‘众’字了虽然它的笔画只有简简单单的六画,但却包涵了深刻的意义。在我身边不就遇到过这样的事。
  那次体育课上,我兴致勃勃地去操场上踢足球,我想:凭我现在的实力,当一个守门员是轻而易举。可没想到却落了个后卫的位置。我沮丧极了,去找当了守门员的沈飞昊诉起苦来,我认为这场比赛对我来说毫无意义,我甚至想退出这场比赛。在足球赛刚开始时,我无精打采,不配合队员们踢球,又一次,因为我的过失,让对手白白踢进一球。中场休息时,沈飞昊鼓励我说:“打起精神来,只要我们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就能反败为胜。”我顿时明白过来。我太自私了,只想着自己,是整个球队失去了很多进球的机会。我在下半场时,打起精神,积极配合队员们踢球,不知是我的表现,还是队员们默契的配合,我们竟赢了这场比赛。
   我喜欢‘众’字,因为他告诉我一个道理:众人拾柴火焰高,只有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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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个汉字是“海”。小时候,只要一看到大海的画面,我就会停止啼哭。你说奇怪不奇怪?
  
   去年暑假,爸爸妈妈带我到海南岛去游玩。那里的海蔚蓝蔚蓝的,一望无边,仿佛和天连在了一起。在波光粼粼的海面上,泛着朵朵雪白的浪花。我迫不及待地乘上快艇到海中畅游,调皮的浪花一个个向我扑来。不一会儿,我就成了一只开心的“落汤鸡”。啊!我爱美丽的大海。
  
   我喜欢“海”字的另一个原因,是我出生在上海,生活在上海。听妈妈说,上海以前只是一个滩,而现在高楼林立,各国游人纷至沓来。怪不得,人们都说上海是一座海纳百川的大都市。
  
   今年,世博会将在上海举办。可爱的世博会吉祥物“海宝”的名字中也有一个“海”,这让我更加喜欢它了。爸爸答应我,到了五月份,他一定带我到世博园区里去看一看。
  
   读了我的这篇文章,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喜欢“海”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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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知识的海洋里喜欢的科目很多,比如数学、科学、体育、生命等,但是,我最喜欢的科目还要说是语文。
    因为语文是一个重要的工具,不管是工作、学习、还是日常生活、我们处处都离不开它。就连古时候的故事都能体现出语文的重要性。  
    今天在语文课上老师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
    三国时期,蜀国和魏国交战,一个将军叫王琅来劝降,被诸葛亮骂的一文不值,最后王琅悲愤交加,一头栽倒在树下被活活气死了。后人们这样形容诸葛亮:“兵马出两秦,雄才地万人,轻咬三寸舌,骂死老奸臣。”这说明诸葛亮口头作文水平的高超对我们生活多么重要啊。
    还有一个家喻户晓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就是三国时期曹操死后,曹丕继承王位,却怕他很有才气的弟弟曹植篡夺王位,于是难为他,让他在七步之内做出一首诗,要以兄弟为内容,但还不许诗里面有兄弟二字。做不出来就杀头。于是满腹才气的曹植留下了脍炙人口的“七步诗”语文的突出不但让你才华横溢还能救命呢!你说语文重要不重要?
    我最喜欢的科目就是语文,因为每时每刻我们都能用到,如果你喜欢语文的话,请你继续喜欢下去,如果还没爱上语文,那请你为了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努力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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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物品是一个玩具——布娃娃。是我过生日的时候姑姑送给我的礼物。  
    这个布娃娃有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张樱桃似的小嘴,弯弯的眉毛,可漂亮了!  
   
   布娃娃不仅漂亮,还能与我友好相处。有一次,我生病了,妈妈把我送进医院。我在医院里十分寂寞,每天打完点滴就没事干。妈妈把布娃娃带到医院里,我总能
  看见她那笑眯眯的样子,我的心情好了许多。等我病好出了院,妈妈就把我送到学校去上学。傍晚放学回到家,妈妈总是先让我写作业,等作业全部做完才可以吃
  饭,我只有乖乖的听妈妈的话。可是老毛病总也改不了,那就是做作业的时候,精力不集中,老爱做小动作。我一回头,看到了我心爱的布娃娃,她眨巴着水汪汪的
  大眼睛,好像在批评我似的:“小主人,做事要专注,不能三心二意的。”我就立刻低下头认真地写起作业来。因此,我非常感谢她。  
    布娃娃不仅是我最忠实的朋友,而且在生活上不起眼的小事中提醒我,帮助我,让我懂得了道理。  
    我喜欢我的好朋友——布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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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我的爸爸,爸爸总是很乐观,圆圆的脸上嵌着高高的鼻梁,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一头乌黑的头发,看起来十分年轻。
    爸爸很会开玩笑,我不开心时总能把我逗乐。有一次,五一长假时,我因数学期中考试没考好而十分沮丧,出去玩时,也很不开心。爸爸见了,灵机一动,说:“颜劼,开心点,人开心才不会老,你还这么小,眉头成天皱着,像个老头,多不好,像爸爸一样笑一个。”我听了,一下子就被爸爸逗乐了。
    爸爸虽然在外工作,但很关心我的学习成绩,我哪门功课下降了,爸爸就会巧妙地开导我。有一次,我的英语成绩下降了,爸爸要我读单词,由于我没认真读,当爸爸要我背时,我只能硬着头皮乱背了,但爸爸听了后没有发火,只是说“颜劼,我们父女俩好久没下棋了,我们来下棋吧!”“好呀!”我嘴上答应了,但心里十分担心,因为我的棋技不佳,和爸爸比一定会输。就在这时,爸爸走错了两步棋,妈妈着急地说:“走错了,走错了。”爸爸却不当回事,我乘机将爸爸打败了,我得意地说:“爸爸,你真是因小失大呀!”“对,就是因小失大呀!你可千万别学爸爸呀!”我恍然大悟,原来又中了爸爸的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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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字义山,号玉溪生、樊南生。晚唐诗人。他和杜牧合称“小李杜”,与温庭筠合称为“温李”。在《唐诗三百首》中,李商隐的诗作有22首被收录,位列第4。
  李商隐早年丧父,贫苦生活对他性格和观念的形成影响很大。一方面,他渴望早日做官,以光宗耀祖。另一方面,早年的经历使他养成犹豫、敏感、清高的性格。后来李商隐得到令狐楚的赏识,成为令狐楚的幕僚,以至于一生都被牵累在政治漩涡中,仕途坎坷。
  李商隐的诗歌分为好几种:咏史,咏物,交际等。他的诗具有鲜明而独特的艺术风格,文辞清丽、意韵深微,好用典,因此他每作诗,一定要查阅很多书籍。有人认为他有时用典太过,犯了晦涩的毛病,使人无法了解他的诗意。鲁迅曾说:“玉溪生清词丽句,何敢比肩,而用典太多,则为我所不满。”但我觉得正是他琢磨不透的诗句才更令人回味无穷。
  刚开始喜欢上他的作品是因为他华丽的辞藻、细腻的感情描写和唯美的意境。让我真正对李商隐产生兴趣的是《锦瑟》这首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读着这词句,我隐隐约约能体会到作者“思华年”时对过去岁月无限的感慨和惆怅,我仿佛能听到杜鹃鸟凄厉哀伤的鸣叫,寄托了作者的难以言表痛楚和悔恨。
  之后经过查阅得知,这是李商隐写给心仪女子的爱情诗之一。诗中的“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一句很让诗家费解,有人认为说不定有个“沧海珠”是那位女子送给李商隐的信物,“蓝田玉”是李商隐送给那位女子的信物。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玉郎会此通仙籍,忆向天阶问紫芝。”事实究竟是如何我们已无从得知,李商隐和那位女子的感情我们也只能从只言片语中通过想象零零散散地拼凑。但我总觉得这样扑朔迷离的李商隐才更能让人为之着迷,每个人都能从他的诗句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才是他的作品的魅力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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