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甲公司与乙金融租赁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约定将一栋办公楼出售给乙公司,甲公司再向乙公司租回使用,租赁期限1年,2013年9月甲公

发布时间:2021-01-10 17:59:25

1.[]2012年8月,甲公司与乙金融租赁公司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约定将一栋办公楼出售给乙公司,甲公司再向乙公司租回使用,租赁期限1年,2013年9月甲公司又回购该办公楼。下列关于该业务纳税义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甲公司出售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 B.乙公司承受办公楼权属应缴纳契税 C.甲公司回购办公楼应缴纳契税 D.甲、乙公司签订合同应缴纳印花税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D
参考解析:选项A错误,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选项C错误,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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