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年初房产原值为8000万元,3月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自2012年4月起将原值500万元房产租赁给乙公司,租期3年,月租金2万元,

发布时间:2021-01-10 17:58:43

1.[]甲公司2012年年初房产原值为8000万元,3月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自2012年4月起将原值500万元房产租赁给乙公司,租期3年,月租金2万元,2012年4~6月为免租使用期间。甲公司所在地计算房产税余值减除比例为30%,甲公司2012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A.65.49元 B.66.21元 C.66.54元 D.67.26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税法规定,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房产税=8000×(1-30%)×1.2%×1/2+7500×(1-30%)×1.2%×1/2=33.6+31.5=65.1(万元);从租计征房产税=2×6×12%=1.44(万元);甲公司2012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65.1+1,44=66.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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