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

发布时间:2021-01-10 17:58:35

1.[]甲企业委托乙企业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2万元,支付的不含税加工费为1万元。乙企业代垫辅料的不含税金额为0.87万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A.12.63万元 B.13.55万元 C.13.68万元 D.14.6万元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税法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12+1+0.87)×(1-5%)=14.6(万元)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