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04 16:17:48
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属应税消费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成本60000元,已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乙公司。
(2)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400000元,增值税率17%,成本350000元,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000元。
(3)与丁公司签订代销协议,委托丁公司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丁公司应按每件A商品585元(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公司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丁公司支付手续费。
(4)销售原材料一批,价款为700000元,该材料发出成本为500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
(5)乙公司要求退回部分本年购买的A产品。退回的产品售价为20000元,销售成本为12000元,甲公司同意乙公司退货,并办理退货手续和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
(6)收到丁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0000元,增值税额为34000元。当日甲企业向丁公司开具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收到先征后返退回的增值税20000元。
(8)甲企业收到丁公司支付的已扣除手续费的商品代销款。
要求:
编制甲公司上述业务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写出明细科目和专栏)
正确答案:
借:银行存款 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00
贷:库存商品 60000
(2)在发出商品时:
借:应收票据468000
应收账款 1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8000
银行存款 1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350000
贷:库存商品 350000
(3)借:委托代销商品 175000
贷:库存商品 175000
(4)借:银行存款819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7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9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000
贷:原材料 500000
(5)借: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贷:银行存款 23400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000
贷:营业税金及附力 2000
借:库存商品 12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2000
(6)借:应收账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40000
贷:委托代销商品 140000
借:销售费用 20000
贷:应收账款 20000
(7)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
(8)借:银行存款 214000
贷:应收账款 2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