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特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2年3月6日来华,ll月25日离开。期间杰特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

发布时间:2021-01-07 22:36:04

1.[]杰特为外籍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同时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担任职务,2012年3月6日来华,ll月25日离开。期间杰特因工作原因,曾于6月8日离境,6月14日返回。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杰特在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为(  )天。A.252 B.258 C.254 D.264ABCD

网友回答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3月6日、6月8日、6月14日和ll月25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中国境内实际工作天数=25.5+30+31+24+31+31+30+31+24.5=25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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