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市2015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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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正式计发工作开始啦!这些你应该要知道!
文件名称: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休人员待遇正式计发工作开始啦!
这些你应该要知道!索引号:CD-szfrlzyhshbzj/2018-4475公开目录:工作动态公开责任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日期:2018-06-12 15:24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生效日期:2018-06-12有效期:永久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建议》(湘政发〔2015〕38号)、《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省编办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21号)文件规定,参加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在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条件、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总的原则:以改革实施的时间2014年10月1日为节点,将参保人员划为“老人、新人、中人”三类人群,区分为不同的计发办法。简单得说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
(一)“老人”——
2014年9月30日前已经退休、原工作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人员 。
继续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原待遇标准发放退休待遇,统筹项目内部分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同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统筹项目为国家和经国家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项目(标准),具体按照《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统筹项目暂行规定>的通知》(湘人社发〔2016〕4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需说明:其他自行增加的项目和提高的标准,仍从原渠道列支,不纳入基金发放。
(二)“新人”——
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养老待遇=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中人”——
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
新办法养老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计发方式: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职业年金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执行
1.基础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