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9 17:07:07
前年秋天,村上修了一条水泥路。本来是件好事。可是因为设计疏漏,造成一部分农田无法自然排水。
说不明白,村里肯定不赔,是个难缠的官司。
如果排水不畅等情况确实是修路所造成的,应该由修路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是这样的话,村里应该进行赔偿,向乡里或镇里反映应该是可以的。
应由村委会赔偿。
应该是村集体赔偿。
谁修路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