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打胎违法吗

发布时间:2019-07-31 22:45:42

女方18岁,怀孕6个月了,一直都是男方照顾,没有结婚,但是女方家里彩礼要求过高,男方无法承受,女方家里不允许两人继续交往甚至打胎,请问这违法吗?该怎么办

推荐回答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人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对于生孩子与不生孩子的权利,妇人有权自行选择权利。生育权是一项特殊的人身权,应该视为女性在生育的过程中享有的独立决定权。私自中止妊娠的行为并不违法,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建议意见:怀孕已经6个月建议还是尽量保留胎儿,如果孩子不想要了只能引产了,手术风险比人流要大,如果已经决定引产,就应该尽快手术。引产的时候胎盘已经形成,胎儿较大,骨骼变硬,娩出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另外,由于子宫增大,子宫壁充血变软,手术时容易损伤子宫壁,因此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并发症多,故应尽量做早期人工流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祝你健康!

其他回答

目前在我国正常分娩前,终止妊娠都是不违法的。

90年代流产药物的引进和使用,无疑给意外受孕的女医院打胎手术子带来了极大的福音。米非司酮配伍米索前列醇片等抗早孕药物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不动手术就可使止孕的梦想变成现实,不能不让人欣喜。的确,与人工流产相比,药物流产避免了手术器械对生殖器官的损伤,而且痛苦小、副反应轻、后遗症少,服药者心理压力也不大,易于让人接受。有现代医学技术"保驾护航",无烦无恼无忧愁,抗早孕药物还有一个名字叫"催经止孕药",望文生义,从中也可以看出研制者的用心良苦--有过性生活史的女子,只要月经超过几天不来,就有怀孕的可能,这时趁它"立足未稳",立即服药催促月经来潮,将这位"不速之客"武装"驱逐出境",从而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在药物的作用下,孕囊可以排出,再者无论是人工流产还是药物流产,就健康而言都有一定的损害,毕竟是以健康为代价的权宜之计。有鉴于此,妇产科专家一再告诫:一旦选择了药物流产,要牢记以下两点:是要严格控制怀孕天数,孕期越短越好;因为人工流产往往会给身心带来很大的痛苦,很多人便选择了药物流产。药物流产顾名思义是口服药物达到终止早孕的方法。它避免了手术流产带来的一些问题,完全流产率已经达到90%-95%,并且如果流产失败了,再手术清宫的痛苦也比人工流产轻,因为宫口已开,不需扩宫。但是,药物流产也是有其适用范围的,女性在做药物流产前,一定要先弄清楚自己是否在此范围之内。

在中国没有针对打胎的法规,6个月了个人不建议去打胎

怀孕6个月打胎对人体造成的伤害还是蛮大的 建议慎重考虑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