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9:15:30
房子已交百分之三十首付,已装修入住3年。签有售房合同,均在法院查封之前,现已已在拍卖阶段中。
没有网签的房子,法院依法是可以查封的。只有你实际做出产证了,房子才属于你。 建议你尽快起诉,以对方无法履行合同为由,要求对方退款,并要求对方赔偿。 而且,你也要冻结该房产。
没有产权证的房屋,法院可以采取现状处置的方式进行查封、拍卖。但在拍卖前,要告知买受人房屋没有产权证的事实情况及法院拍卖不负责后续的产权办理事宜。
最高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现在赶快申请执行异议,提出自己的诉求。鉴于你未付全款,可以考虑提出付足余下房款排除法院执行的建议,及时由法院协调相关方面确保自己能拿到房子。
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