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9:15:24
不是叫家庭户口,叫城镇户口。按城镇户口标准赔偿。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30条的规定,在二审终结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受害人由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经在城镇居住的,应当适用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标准确定参加赔偿金数额。
如果你有工作或者在城镇居住可以按城镇居民计算赔偿。
应当按照“出事时”的户口性质和标准计算残疾补助金。
当然是以出事时的户口计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