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中有关爱情的部分怎么理解

发布时间:2019-08-05 12:56: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中有关爱情的部分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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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认为人的属性有两部分构成,同样人的爱情自身也拥有这两种属性:一种是自然属性,另一种是社会属性。爱情的自然属性主要表现为满足生理的需要和物种的繁衍,它是爱情产生的自然基础和前提。马克思说:“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其他的活动,并使它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他们就是动物的机能。”我国马克思主义者认为人类男女之间的性爱应该是要高于自然的性欲。而这种性欲是可以控制的,人类应该控制好它,如果控制不好,将会给自己和人类带来很大的灾难。爱情的社会属性也是爱情的本质属性,其主要表现为爱情是在非性欲的爱的素养中培养出来的,它是一种由自然关系连接起来的人与人之间最亲密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是历史的、具体的,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向前发展的。成年男女在生理和心理发育成熟时,就会有接近异性的强烈愿望。通过与异性的交流和交往,两人的感情将会迅速升温,双方彼此之间产生恋爱情感并且希望对方成为自己一生的伴侣。爱情是成年男女生活中的必不可少的现象,同时它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爱情具有互爱性和对等性特征。

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恩格斯在对爱情观的描述中指出爱情是:“人们彼此之间以相互倾慕为基础的关系”。因此,男女两性之间的必须是发自内心的、心甘情愿的爱着对方,而不应该存在其他的附加条件。

马克思说:“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对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的关系,那么你就只能用爱来交换取爱,只能用信任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那你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就必须是一个实际上能鼓舞和推动别人前进的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没有引起对方的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使对方产生相应的爱,如果你作为恋爱者通过你的生命表现没有使你成为被爱的人,那么你的爱就是无力的,就是不幸。”在生活中男女两性之间要想获取爱情不仅需要有爱的能力,还需要彼此间的相互喜欢和爱,否则不能称之为“爱情”,只能称之为“单相思”,由此可见爱情具有对等性特征。

爱情具有持久性的特征。

恩格斯在将现代的爱情和古代的爱情做了本质的区别,他认为现代的爱情同古代人的单纯的要求,同厄洛斯(情欲),是根本不相同的。他认为不同的原因是:“第一,爱是以所爱者的对应的爱为前提;从这方面来说,妇女处于同男子平等的地位,而在古代的厄洛斯时代,决不是一向都征求妇女同意的。第二,爱常常达到这样强烈和持久的程度,如果不能结合和彼此分离,对双方来说即使不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也是一个大不幸;为了能彼此结合,双方甘冒很大的危险,直至拿生命孤注一掷,而这种事情在古代充其量只是在通奸的场合才会发生。最后,对于关系的评价,产生了一种新的道德标准,人们不禁要问:它是婚姻的还是私通的,而且要问:是不是由于爱和相互的爱而发生的?”

爱情具有排他性和专一性的特征。

恩格斯指出:“爱按其本性来说是排他的。”这是由爱情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爱情的这个特征决定了,男女两性若确定了双方的爱情关系,就不应该再插足别人的感情或是让别人来插足自己的感情中,要求男女双方必须一心一意的投入到这段感情中,不能三心二意,脚踏两只船。

爱情具有道德性和社会性的特征。

人类的爱情和婚姻是基于男女两性之间的差异而结合的一种实体性关系。人的本质属性就是人的社会性,因此,人类的爱情也具有社会性,它的发展和形成会受到社会道德的制约和约束即人们在婚恋时,既要考虑自身的感受,同时也要遵守一定的社会道德和伦理,社会有什么样的主流的爱情观,那我们在建立婚恋关系时,就要按照这种要求进行,否则,这种爱情就违背了社会道德的要求,有悖于社会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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