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朋友前一段时间在找工作,通过网上找到了一个工作,说是月薪好几万元,当时我就心动了,然后那边公司让我们交押金,我们就找了一个地方交押金,我们两个一共交了1900元,当时那个和我们接头的人,给我们打了欠条2000元的,并给了我身份证复印件
可是后来给完钱的一段时间,一直不给我们联系,我们就给那个人联系要求钱全部退还,对方一直答应,并且接电话,但是就是不还给我们钱,我想问一下,我现在通过法律解决这个事情
1。这件事情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呢,后来查了查发现并没有这个公司(派出所不管)
2。我能全额要回钱吗
3。我平时需要上班,如果启用法律程序,上诉大约需要多久?
谢谢好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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