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14 09:09:21
保险金额100万,买了不计免赔,在保险之外再要20万我家亲戚没有这20万,受害方就不写谅解书!该怎么办?
首先要界定死亡和交通事故的关系,如果死亡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必然原因:
肇事方如果是全责,保险公司可以在交强险和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如果不是全责,超出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就要由肇事一方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了。如果在全责情况下保险公司的赔偿数额仍不能令受害者家属满意,或者说不能赔偿受害者的全部损失,受害者有权通过诉讼主张赔偿。如果受害者家属不能够提出法庭可以支持的要求,肇事方为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可以自行赔偿。但只要有条件赔偿并积极赔偿后,法庭既可以按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决了——缓刑。相对于没有商业保险、且没有能力赔偿的肇事者,受害方在得到理赔方面已经是境遇更好的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如果不能取得谅解,就可能判实刑。
1.你既然不愿意再另外赔偿20万,就告诉对方你准备花2万找个律师,准备打官司,告诉对方可能拿不到100万。
2.要求警方提供死亡病理分析报告。
3.估计对方就会写谅解书
这种情况需要结合交通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合同约定协商,有保险公司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受害方起诉,积极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