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3:09:35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这个是啥意思啊。开出去专票后又要将票追回或冲红?
根据现行的政策,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免缴增值税。所以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可以免征,需要收回已开专票全部联次(意思是收回后作废),或者按照规定手续开红字专票(冲红)后,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