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的视同社保缴费年限认定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01 10:42:04

我中师于82年7月毕业,9月工作做教师,2004年辞职,请问我的视同缴费年限要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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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是在国家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前国家承认的连续工龄。国家实行养老保险是1993年开始的,但各地实行的时间不同,所以应该按照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开始为准,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前的连续工龄是视同缴费的。视同缴费年限要如何认定,首先你在养老保险实行前是否有教师编制,其次是你所在的地区是哪年开始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你如果82年9月参加工作,就是教师编制的,那就从82年9月开始计算连续工龄,如果你所在的地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与国家是相同的,那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是1982年9月至1992年12月,视同缴费年限是10年4个月。视同缴费年限是要与实际缴费年限相结合的,没有实际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是不能认定视同缴费的,实际缴费至少需要缴满10年才可以认定视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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