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4:14:13
新疆养老金具体上调方案为:
一、定额上调
符合201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
1、与基本养老金基数挂钩:以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1.7%(四舍五入到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在15年内的每年多涨1元;缴费年限在16-30内的,每年多涨2元;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每年多涨4元。其中不满15元的,按15元增加。
三、适度倾斜
1、70-79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上调10元养老金;80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上调20元。
2、偏远地区的:二类地区每人每月上调10元;三、四类地区每人每月上调15元;五、六类地区每人每月上调20元。
3、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2018年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按上述办法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达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发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