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到多少?

发布时间:2020-06-17 04:15:17

安徽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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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社保缴费基数由员工工资挂钩、社会平均工资的数额两个方面组成,并且设定上下限。2018年7月1日,安徽省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具体按省统计局部分公布的2017年度全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7927元/年(5660.58元/月)标准执行,企业参保人员可在2017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

1、工资低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3396元;

2、工资高于上年度社平工资:缴费基数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6982元。

按此计算,2017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608元,2018年度个人每月最高缴费1783元,个人最多多缴174元。2017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22元,2018年度个人每月最低缴费357元,最少要多缴35元。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医保个人账户也会随之增加:

1)45岁以下: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计入,个人账户最多能增加(16982-15321)×3%=50元;

2)45岁以上:按职工本人缴费基数的3.5%计入,个人账户(16982-15321)×3.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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