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海外参展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属于经济类文章吗

发布时间:2019-08-01 01:46:11

“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海外参展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研究属于经济类文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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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经济类文章。

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随着科技的发展,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如今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越来越多。17世纪上半叶产生了近代专利制度;一百年后产生了“专利说明书”制度;又过了一百多年后,从法院在处理侵权纠纷时的需要开始,才产生了“权利要求书”制度。在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与人类的生活息息相关,到处充满了知识产权,在商业竞争上我们可以看出它的重要作用。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是民法对知识形态的无形财产法律化、权力化的结果,是从物的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新的、独立的财产权形态。

“一带一路”背景下,由于沿线国家市场广袤但知识产权发展指标偏低,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时挑战与机遇并存,企业需要完备的知识产权战略机制应对法律风险.

企业可实施的海外知识产权战略包括:在市场国专利权扩张中选择“滴水模式”;利用知识产权内部化策略规避专利知识外溢风险;构建中国企业的知名商标体系;建立“一带一路”域内国法律法规语料库;招募“一带一路”市场国华裔后代融入涉外知识产权律师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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