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文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19-08-03 12:42:20

问下 殴打他人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文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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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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