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00:13:48
我元月28号办理退休手续,单位元月份把我的住房公积金已经交给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请问 我怎样可以取回我元月份的住房公积金
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详细解答了以上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离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的身份资料包括:提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及住房公积金龙卡。证明资料包括:1.离休职工,应提供市委老干部局和中央各部委老干部局颁发的离休证及复印件一份;2.退休职工,应提供区县劳动部门颁发的退休证或市、区、县人事部门颁发的退休证、退职证及复印件一份。 同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办资料:为办理提取手续,集中封存户职工只能委托同户籍亲属或配偶代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代办提取的,应提供以下资料:1.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2.职工本人签署的《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书》一份。 携带以上资料到所属区县管理部办理。
如果你元月二十八号以前已经领取了当月的工资,那就不存在这个问题!当月已经扣缴了公积金,已经全部都由公积金中心提取了!这些都有明确规定的,不需要个人再费着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