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1 11:42:45
朋友以自然人与本村山林签订了租赁合同,之后把这块山林转包给了一家公司种植使用,就在签订这份合作的时候,朋友(山林拥有人)竟然让与这山林毫无关系的职工也一同作为转包人,为了纯清这个关系,朋友与这名职工应该写个证明吗?那么与承包的公司又应该怎么写个补充证明吗?还是其它手续?请帮忙解答,谢谢!急用!!!
再补充:这家公司(承包方)因为有好几年没有缴纳租金,所以出包方(朋友)诉求补全租金,而之前这名职工早已经不是员工了,现在有病在床。所以,朋友与这个职工,与这家承包公司应该分别向对方应该提交什么样的证明或什么文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