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与实际不符,工程量偏差、地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的问题,后附合同图片。

发布时间:2019-08-01 11:42:46

我的合同是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中说明了不管工程量如何增减都按照投标清单中的单价来计算,但是进场后出现了几点问题。

1、工程地点由原来的4个地块变成了13个地块,而且都是分散的,无形中造成了措施费用的增加,但合同中没有关于这种现象的解释及处理办法。

2、合同中分为A和B两个部分,进场后其中A部分的工程量减少了,B部分增加了接近70%的量。关键是招标时A部分比重大,所以投标报价时A的比重大,利润都在A部分中,B部分量少是属于赔本的,当时只为了组成一个合同总价。但是变更之后B部分工程量大大超过了A部分,这样一来就赔本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3、变更后增加了一些原合同中不存在的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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