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5:17:58
公司是三个人合伙一起开的,6月份开始,但公司还没有凳记注册。我是三个中最小的股东,占25%。几个下月公司经营不善,我自愿退股,并与股东签订了退股协议,把我的投资的钱在半年时间内每月退回一部分,直到全部退回。但现在一股东借口前面清算的账目有问题。要把前面签订的退股协议作废。请问协议可以单方面反悔吗?我应该怎么做?
不可以
任何有效协议不可以单方面反悔 不会导致协议无效 原来的协议是有效的
内每月退回一部分,直到全部退回。但现在一股东借口前面清算的账目有问题。要把前面签订的退股协议作废 不能因为这样作废的 不得以任何理由说作废 无效的说法
现在的你情况还是按照协议执行 对方违约按照协议照办 建议你们发生纠纷 首先可以协商处理 改赔偿得赔偿 还不钱 实在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违约人 通过法律的形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可以帮到你!
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