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05 09:38:49
我公司为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需要与包工头签订了水电安装工程协议,协议规定施工范围为酒店6-12楼水电装修工程,协议总承包价格按当地实际情况计算为26万元,工期规定为2018年6月8日份至2018年8月8日完工,工程款计算安工程完工进度由我公司拨付。
工程期间包工头找来了农民工对该部分工程进行施工,我公司按协议规定、按该工程的施工进度向包工头分期支付了工程价款,并且所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已多支付了9千元。现在包工头跑了(具体情况我公司尚不清楚),由此导致了该工程到2018年9月27日仍然没有完工,按合同规定该工程包公方拖延工期完工时,应按每日向我公司赔偿2千元。现在由于包工头未支付完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向我公司要求支付。我们查看了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资自己造的表),13个农民工的工资总额居然有42万元。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社区办事处也进行了调解,但农民工闹得很厉害,我公司实在无法解决,特此向社会请求法律援助,谢谢!。
我们的问题是:1、这样的情况我公司有责任支付这些农民工工资吗?2、这样的情况是否有农民工和包工头串通恶意讨薪的可能性,3、现在农民工申请了劳动仲裁我们怎么处理。
补充:急急急!望社会各界给与帮助为感!!!这种问题都解决不了,你当的什么法人代表?不行就雇佣法律顾问比较好。
1、这样情况按国家法律农民工的工资是要由业主方代付的,现在很多项目都是在结算款中预扣了一部分农民工工资的,就是以防万一。
2、一般农民工和包工头联合串通是在业主未向包工头支付结算款等相似情况时才会发生,就这个情况而言我认为他们相互串通的可能性不大。
3、如果农工工申请了劳动仲裁,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求业主垫付的(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但具体支付农民工多少工资,也不是说农民工拿个工资条就按他们的支付的,我记得好像有个限额是合同款的多少,具体不记得了,这个你要查下或是咨询专业律师。
怎么处理,当然是“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