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帮帮我我2011年3月4日进入该厂.到现在4月22号,辞工拿不到我应得的工资.老板故意找茬乱扣工资.

发布时间:2019-08-05 09:39:37

我2011年3月4日进入该厂.面试时老板说该厂是3月到4月是计时,计时工资1400,26天8小时制,包吃住,只扣水电费.5月份开始计件.进厂时他让我们签订了一个公司制度,没做满一年辞工扣一个月工资,如果确实有什么原因可以辞工.现在4月份每天加班却没加班费,有时甚至加到12点.星期天也要上班,照样没加班费,找老板协商他却说是保底工资,没加班费.4月23日,老板找 该厂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合同并不完整,关系员工福利待遇那部分意思却摸棱两可,并不明确,与之前签的公司制度及面试时说的并不一致.老板在与我们前合同的时候,合同上面并没有该厂的章印, 并骗我们说这合同是从劳动局网站上下载得来的.我们信以为真,并签订了合同,合同还没有拿到劳动局盖章.我现在心里仍然有疑问 .
我的问题有3个:
1,既然4月份是计时,为什么不给加班费?
2,我们与老板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3,劳动局网站上真的是这么写的吗?
4,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劳动局会受理这种情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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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你的遭遇感觉非常抱歉,通过你讲的情况,可以明确你们公司的所有行为都是不符合劳动法的1:加班费,劳动法有明确规定,每个地区不同,大致在6元/小时以上2:辞工: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到期后,公司必须同意,而且不得扣除工资3:合同:合同是不需要到劳动局盖章的,而是公司与你们双方确认即可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1.你们公司应该有计时工资的制度,按照每小时多少钱算,没有加班费,这是不合法的2.合同本身如果违法,是没有效的3.可以到你们当地的劳动局官方网站上查下4.这种情况在中国的制造企业中非常普遍,按照劳动法,劳动局应该受理,并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由于当地政府可能要依靠该企业发展经济,会维护企业的利益,不公正执法因此,对于你的遭遇,如果金额比较大,可以请律师;如果金额不大,可以联合多名工友,向公司要求应得的利益,公司不同意,向劳动局要求仲裁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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