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09:43:11
交警招聘交通协管员,因为招聘条件是要35岁以下的,请问这些交通协管员日后满35岁该如何安排?
1.
分为三种:
一是有地方编制但不是公安专项编制的,以及没有授衔事业编制人员;
二是没有编交通协管员制,由交警部门直接聘用的参与交通管理和机关事务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安部规定,这些人员的工资要逐步归入财政,人员管理也要逐步正规化,最终减少这类人员的数量;
三是特别省市,用40至50岁的下岗人员在交通繁忙路口,只负责路口疏导的工作人员。
以上三种之内
第一种都要逐步过度公务员公安专项编制,逐步转警。因为未授衔是没有交通处罚权的。
第二种其中对交通管理业务掌握比较深贡献比较大的,在有机会录用转警时享受优先权,
第三种基本无转警可能。
根据公安部规定,以上三种都叫做协管员,待遇分别根据地方消费水平不同有所差异:
第一种大体和当地事业编制人员齐平,
第二种跟当地聘用合同制人员待遇齐平
第三种是当地最低收入
缴纳五险一金,以后没有问题。
招聘年龄限制的35岁,不是干到35岁
在职的不会辞退 会继续做下去 只是招聘前是限制在35周岁
满35岁还可以继续干下去。。
入门时要求的年龄为35岁以下,如果合同期限未到,工作期间满35岁,可以继续干下去。合同期满可以续聘,也可以辞退。这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
是合同制员工,期满后自行安排自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