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让班主任签班主任责任状,说班级有事情,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合理吗

发布时间:2019-08-04 00:00:50

学校让班主任签班主任责任状,说班级有事情,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合理吗

推荐回答

合理。

班主任是班级工作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负有对本班学生进行思想、学习、生活、身心健康、安全等方面指导和教育的责任。班级建设工作是班主任的重要工作职责。对于“有事情”大多指的是安全意外引起的身体伤害,只要班主任尽到教育责任,比如:

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及法制教育等,教育学生不买无证经营者的食品。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中学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禁在教室、宿舍内使用电器,注意节约用电,做到教室内离人关灯、关电扇。教育学生爱护公物。

加强学生的普法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遵纪守法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严禁各班私自带学生外出活动,任何外出活动必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组织。学校组织大型活动,集体劳动时班主任要做到精心组织、周密考虑、妥善安排,做到安全第一。

发现学生有违纪行为的迹象,要及时做工作,不得延误。如有学生之间打骂、斗殴现象要进行处理,不得互相推托。

严禁学生带刀器、锐器、易燃物品进校,教育学生不许拉帮结伙或与外界不三不四的人来往。

做好家访工作。关心学生校外生活,主动争取家庭、社会的配合,共同教育好学生。

在校园内发生伤害事故,要按《中小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积极配合校医及相关任课老师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学生,通知学生家长,保护好现场证据,并上报学校相关领导。

做到上面这些,班主任就是正常履职了。

班主任好当,也不好当。

其他回答

既然是班主任,当然要对班里的全面工作负责。所以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应该没有问题。关键是责任的大小要适当,不能超越班主任的权力范围。比如有学生发生斗殴,班主任应该及时制止,制止不住就向上级汇报,直至报警处理。如果不制止,发生了严重后果,就是班主任失职。如果班主任管理恰当,避免了严重事态发生,维护了教学秩序,那么班主任就是尽到了管理责任。

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班主任给负责的不会推诿。

放心吧,真出事,校长才是第一责任人

以上问题属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