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姥的房子要平改。有三个孩子 一个儿子 2个女儿。 我老婶非要把房子过户到我舅舅的名下。 2个女儿不同意 ,原因是怕过户后老人受 委屈 ,所以协商 等老人死后房子在 归儿子所有 并立下协议到公证处公正 绝对不要房子 但是我老婶不同意。非要过户。不过户就找我姥姥闹~ 没办法 所以我们同意过户 但是要立个协议 我们的要求如下 1.过户后必须善待老人。负责照顾老人,不得把老人赶出家门 2.老人生病时必须照顾,住院费由他们承担(老人有医保,可以报销85%) 3.老人的住处 养老。生病 医药 ,全部由长子负责 4.女儿只负责生病期间探望 轮流照顾。不负责医药费用总之 ,房子已过户后 老人就 归他们管,如果不管的话我们就要上法庭。 因为我姥姥的家都是由我老妈撑起来的,我舅根本就什么也没付出。结婚钱也没有 ,也是我老妈帮他办的现在谈房子的事我舅根本就不露面 找他谈也不露面 电话也不接 。只要我老婶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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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姥姥不应该在现在就赠与房子你舅舅!一旦你姥姥将房子过户给你舅舅,你舅舅就是就有房子的处分权,就是说你姥姥没有对房子权利,还有你姥姥想和你舅舅立的协议将来如果你舅舅反悔,你拿这这个协议去法院没有多大作用,我觉得最好就是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如果你妈没有想着要你姥姥的房子,法定继承还好什么都不用办,如果你舅舅在你姥姥生前没有尽到赡养的义务,按照《继承法》你舅舅就失去继承权,没有权利继承你姥姥的房子!你觉得不好就叫你姥姥到公证处立个遗嘱,如果你舅舅没有尽到儿子的责任你姥姥可以修改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