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08:48:48
您是做人事的,应当懂得劳动合同法。按照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重大事项作出变更,应当双方协商一致,这个一致包括对增加的工作性质的一致,也包括对薪酬约定的一致。如果增加工作量,可以重新约定劳动报酬,目前工作量不饱和,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在入职的时候已经约定了工作岗位,也根据工作量约定了工资标准,现在要发生变更只能协商,协商不一致的,要么继续履行原合同,要么解除原合同,用人单位要给予赔偿。对欲增加的工作,您可以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合格上岗。否则因工作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您要承担责任。
对于个人来说,看目前这份工作对您是否有足够的吸引力,岗位满意度如何。这个只有您自己才知道,所以,选择权在您手里。不服从工作分配,您要有合法的理由。对于用人单位来说,花更少的钱,做更多的事是所有用人单位的管理目标,这一点您必须理解。没有效益,用人单位迟早要垮掉。
如果你茶盘 确不饱和,还是应该接受公司安排的
如果能力能达到就接了这个活。如果达不到就明确说自己现在的工作状态和内容。
这种情况可以有几种解决办法 一是欣然接受 多一个岗位 多一份历练 二是显现你本职工作的重要性 复杂性 而不只是做些工资造册之类的事务性工作 还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研究制定员工绩效考核方案 组织安排员工岗位培训等等 总之 提高自己工作的饱和度 提升工作的重要性 更好地辅佐公司领导 那么 可能领导就不会给你增加工作量了
和公司谈,你想多了,有什么资本和公司谈,因为有这样的安排的话基本都是小公司,小公司都是老板说了算的,又没有什么制度。与其想着怎么谈,还是想想怎么接手,做好这份工作,对你也是一种能力的提升。如果实在不想做生管,那就走人。
没有谈判的资本。要么接受要么辞职!
最好接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