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继承房屋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

发布时间:2019-08-12 03:33:15

事实经过:外公外婆去世,留下一套房子。育有2个儿子1个女儿。他们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这房子??如果其余2人想卖这房子,其余1人不同意,能否卖出去??

是否有证据:否

案件类型:房产纠纷

所在城市:广东佛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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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外公外婆留下的房子,外公外婆没有遗嘱,那么所育的三个子女依法是继承人,享有继承你外公外婆的房子的继承权,没有遗嘱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继承,同时依照《继承法》第13条一款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如果有13条二款;三款规定的情形,就不能均等。其中13条三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另外,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网友提问的,想卖房子的是没有同外公外婆共同生活的人,不想卖房子的是与外公外婆共同生活的人。而且是对外公外婆生前尽赡养最多的人,依法应当多分,如果想卖房子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依法可以不分或者是少分,因此,与外公外婆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对外公外婆的房子有多于其他两个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建议你们以亲情为重,淡薄财物,尽量协商解决,不要因为遗产而伤害亲情,

其他回答

如果说不同意卖房屋的人自己想买也有可能,如果自己不想卖,同时,自己也不买,此时,可以卖房屋。因为此时的继承财产已经从共同共有转变为分割遗产的按份共有,按份共同共有财产分割是你说的2/3同意即可。

父母去世后的房子,子女都有继承权,如果想卖房子,先到当地公证按子女签订的协议进行公证后才能卖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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