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改变用途用于旅游开发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13 02:18:54

以建养殖场的名义,取得六块土地的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没有从事任何养殖,其中两块土地用于旅游点建设,全部为永久性建筑,建设地点都在规划区外,是否应该予以拆除?是否涉嫌非法圈地,所取得的养殖备案手续是否应该作废收回?这类土地违法案件应该如何处理,求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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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一般罚款,然后下整改领让他把用途改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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