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1 10:15:02
星期四,学校体育课时,我家孩子将一海绵排球打到另一女生肩上,然后弹到耳朵上。去协和医院做脑部CT和耳鼻喉专科看了耳科。医生都说没有问题。但家长星六还是把孩子带去检查,费用两千多。请问一下这个钱归谁出
意外!由学生意外伤害险理付
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有过错的也要承担责任
您没说是在体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还是学生故意造成的,基本的处理原则是: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注,此是教育部的规章,效力上要低于以上两个法律法规)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第十八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调解。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第二十八条未成年学生对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学生的行为侵害学校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成年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是正常上课时间的话这个费用是学校出的
爱子之心,人皆有之。事后检查也情有可原。这种事情属于意外。一般家庭都为孩子买了保险。建议报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