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对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9-08-02 10:09:0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里面对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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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其中涉及“隐私”的只有三条,分别证据保密(第六十八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不公开审理(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不公开查阅(第一百五十六条:公众可以查阅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关于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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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肖像权,阴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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