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17 02:22:36
年满18周岁的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造成合同附表2所列“全残”的,按您与平安保险约定的保险计划和保险期间所对应的附表1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全残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意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年满18周岁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身故的,按您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保险计划和保险期间所对应的附表1中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保险金,但不再给付第一项中的意外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不满18周岁的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个人非营业车辆期间遭受意外伤害起180日内造成身故或合同附表2所列“全残”的,不承担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