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拍卖抵押物,但拍卖所得款已支付第三人,损害抵押权人的利益,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9-08-09 19:02:05

关于强制拍卖标的物上设有担保物权
  对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上设有抵押权等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查封并予以拍卖,抵押权人不得以其抵押权抗拒法院的执行行为。但拍卖所得价款必须优先清偿抵押权人,剩余部分才能用于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债权。对那些价值明显等于甚至小于所担保债权的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拍卖。
  如果:法院强制拍卖抵押物,在拍卖所得款已支付第三人前,抵押权人未主张其优先受偿权,造成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应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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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拍卖支付第三人后是否有余款,有余款的仍可主张。无余款的转为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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