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人,找了一个河北省廊坊市,九州的女朋友,马上订婚,女方家要求我去她们家,我也没什么意见,但是要求我男方出1万1的订婚钱,结婚后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 ,房子装修,买汽车,双方家庭还要各出一半。这些合理吗?河北省廊坊市九州有这个习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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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这个习俗咱先不论,首先你是做上门女婿的,我们是浙江,按照传统的风俗来讲做上门女婿跟嫁女儿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女方应该负责婚房,还要给你家彩礼,这些彩礼应该是添置一些家用电器和家具使用的,那么你就是男方的话陪嫁一部轿车,对于房屋装修的话在我们这里是没有这个习俗的,别的地方我不太清楚,那么我觉得我们这边这样安排也是合理的,当然你们那的经济状况怎么样我不太清楚,另一方面如果双方的经济条件差不多的话这样安排是最合理的,如果女方钱多一点你啥都不用也没关系啊,这也要看人的大方程度和经济状况而定,还有在我们这边除非是两面做新房,也就是双方都是独生子,那么必须是两边都要装修了,那么一边彩礼一遍陪嫁妆也都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其实有时候我觉得不管怎么样的情况也都是为自己的孩子办事,还用在乎这么多吗?不都是为了下一代能过上好日子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