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房管局撤销了合同,那原合同还有法律效应吗

发布时间:2019-07-31 09:18:31

因为个人没有社保,银行贷不了款,开发商说要更名才可以。配合开发商去房管所撤销合同了,后面发现开发商一些问题,不想买这套房子了,请问原来合同还有法律作用吗?可以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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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所的合同是备案的,撤销合同是与开发商的,如果与开发商协议把合同撤销了,那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了,到房管所是把备案的合同拿回,并不是撤销合同。如果你与开发商撤销了合同,那应该可退款。只是拿回房管所的合同是不能退款的,因为并没有把合同撤销,你如果不想要了,要支付违约金。估计开发商是不会撤销合同的,因为他要你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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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因为你撤销了。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合同自解除时起对双方失去约束力,涉及到财产返还和赔偿、补偿的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约定不成的,可以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者根据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在购房问题上,合同都是经过公证的,与开发商的合同,在房管所不能撤销;2、退款问题,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如果确有问题,开发商不同意退款,可以提起诉讼。

已经撤销的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了。

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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