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出现人身伤害,一年内未结案,我方当时购买保险公司车险还会理赔吗?

发布时间:2019-08-04 03:06:41

交通事故中,对方出现人身伤害,一年内未结案,我方当时购买保险公司车险还会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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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会理赔,由于调解失败,诉讼时效可以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1年。诉讼时效起算的时间是:1、协商损害赔偿争议,但未达成协议的。(1)自行协商,但未达成一致的,从达不成一致意见之日起计算;(2)交警适用简易程序当场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当场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计算;(3)交警适用一般程序调解,但未达成一致的,从接到交警制作的终结调解书之日起计算。2、协商损害赔偿争议,达成一致,但一方到期不履行的,从协议书约定履行的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3、未协商损害赔偿争议的。(1)未达到伤残的,从医疗终结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2)达到伤残的,从伤残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计算;(3)死亡的,从办案机关通知尸体火化时间届满之日起计算;4、肇事逃逸的,从接到交通警察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或者从确定车辆所有人、实际支配人和肇事人之日起算。5、未在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交警队处理,交警队决定不予受理的,从接到交警队送达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计算。6、需要康复治疗、后续治疗的,从康复和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之日起计算。7、其他未列情形的,从接到相关的法律文书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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