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30 01:19:40
本人12年买了一套房,当时资金不足向开发商支付了一半的收付款,其余的欠款打的欠条,当时没签合同,也一直没给我办理贷款,2年后,房开商破产,到现在都没有合同,法院通知拍卖,我就去把房子拍下来了,拍卖的时候付的全款(差房开商另一半的钱一起算进首付款的),现在房开商要我把欠下的另一半首付款付了(这笔欠款事实存在的,我不否认),我应该怎么做?我该起诉由于房开商存在过错理应赔偿我的损失,用欠款抵销,还是没有任何理由去还了这笔钱?
你好,看你简单描述,拍下来时向法院付的全款吗?(包括预付开发商一半的购房款)目前未付的购房款可以补上,要签订购房合同,约定逾期交房的责任承担。房本办下来时间,具体需要进一步沟通细节问题。
这个直接起诉就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到法律起诉。
应当起诉开发商,房款已经付了一半的订金了,开发商还把房产抵押出去走司法程序拍卖。
走法律程序。